第三首僕人之歌,歌頌僕人彌賽亞的苦難與勝利,這段經文客觀、簡潔地敘述僕人的苦難,以及僕人靠著耶和華克服苦難、獲取勝利。
以賽亞書–第三首僕人之歌
出處:好消息TV 主講人:賴老師
《以賽亞書》整捲書的訊息分成兩部分。 前面三十九章是〝審判〞;後面二十七章是〝救贖〞。 先知預言傳達三個維度的救贖:第一,神必拯救以色列的餘民歸回耶路撒冷;第二,神差遣祂公義的僕人救贖百姓脫離罪惡;第三,神國度至終的榮耀帶給人盼望和安慰。 從第四十二章開始,到第五十三章,先知記錄了四首僕人之歌。繼續講述的是第三首〝僕人之歌〞,又稱為〝順服的僕人之歌〞。接下來影片經文進度從《以賽亞書》五十章至五二章12節,我們一起先來聽聽賴老師的主題式分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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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字版】考慮不同讀者需要,採每日逐章進度。先前以賽亞以第二首僕人之歌安慰耶路撒冷的百姓,並呼籲百姓要因神將要成就的救贖計劃歡喜快樂“諸天啊,應當歡呼!大地啊,應當快樂!眾山啊,應當發聲歌唱! 因為耶和華已經安慰他的百姓,也要憐卹他困苦之民”( 參賽四九13)。在這之後,先知插入一段〝錫安的質疑〞以及神的回應。從《以賽亞書》四九章15節到五十章3節,神從四方面回應錫安的質疑,這四個回應以四個「耶和華說」為啟點(參賽四九18、22、25;賽五十1)。以下我們就先來看看《以賽亞書》五十章1-11節的經文:
以賽亞書 五十章
1.耶和華如此說:我休你們的母親,休書在哪裡呢?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?你們被賣,是因你們的罪孽;你們的母親被休,是因你們的過犯。
2.我來的時候,為何無人等候呢?我呼喚的時候,為何無人答應?我的膀臂豈是縮短、不能救贖嗎?我豈無拯救之力嗎?看哪,我一斥責,海就乾了;我使江河變為曠野;其中的魚因無水腥臭,乾渴而死。
3.我使諸天以黑暗為衣服,以麻布為遮蓋。
4.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,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。主每早晨提醒,提醒我的耳朵,使我能聽,像受教者一樣。
5.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;我並沒有違背,也沒有退後。
6.人打我的背,我任他打;人拔我腮頰的鬍鬚,我由他拔;人辱我,吐我,我並不掩面。
7.主耶和華必幫助我,所以我不抱愧。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硬;我也知道我必不致蒙羞。
8.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;誰與我爭論,可以與我一同站立;誰與我作對,可以就近我來。
9.主耶和華要幫助我;誰能定我有罪呢?他們都像衣服漸漸舊了,為蛀蟲所咬。
10.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、聽從祂僕人之話的?這人行在暗中,沒有亮光。當倚靠耶和華的名,仗賴自己的神。
11.凡你們點火,用火把圍繞自己的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焰裡,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。這是我手所定的;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。
作為神所揀選的子民,他們在先知眼中是一群失敗的僕人。相較之下,神所差派的彌賽亞卻是一位甘心受苦、成就救贖的忠僕,先知在〝第三首僕人之歌〞,就對這位神僕作出了細緻的描寫。以下我們略作分述:
一.第四次反駁眾民的埋怨(賽五十1-3)
連結上章,責備百姓埋怨神離棄了他們(參賽四九14),所以不肯回應神,宣告神願意、也有能力拯救自己的百姓。
「你們的母親」(賽五十1),指錫安城(耶路撒冷),代表南國猶大。 「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?」(賽五十1),原文直譯是〝或誰是我的債主,就是我將你們賣給了他的那位呢?〞。神把錫安比喻為被休的母親,把百姓比喻為被賣的奴隸。根據律法,丈夫若與妻子離婚,必須給她休書(參申廿四1-4);但神根本沒有寫下「休書」(賽五十1),祂的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」(參羅十一29),所以錫安的被休不是被神離棄,而是因為百姓的「過犯」(賽五十1)。根據律法,欠債者若不能還債,可以出賣兒女抵債(參出廿一7);但神並沒有「債主」(賽五十1),祂沒有任何對手、也不欠任何人(參伯四一11;羅十一35),所以百姓被賣不是替神還債,而是因為自己的「罪孽」(賽五十1)。
「我來的時候」、「我呼召的時候」(賽五十2),尤指以賽亞先知被神差遺傳講神的話。 「膀臂」(賽五十2)代表神的能力,是出埃及時常用的比喻(參出六6;民十一23;申四34)。 「豈是縮短」(賽五十2),原文為〝縮短、縮短〞。 「海就乾了」(賽五十2),應該是以〝出埃及分開紅海水〞為背景。 「諸天以黑暗為衣服」(賽五十3),指日蝕、月蝕之類,耶和華讓天體變異,使日頭黑暗,是〝審判〞的記號,可能這邊指的是出埃及的〝黑暗之災〞(參出十21)。 「以麻布為遮蓋」(賽五十3),「麻布」是黑色的粗麻布,在服喪或悲哀時披戴。既然百姓的被擄並沒有符合律法的手續,顯示並非神與他們決裂。因此,他們沒有理由絕望、自憐,而應專心仰望神的拯救。但百姓卻「無人等候、無人回應」(賽五十2),既不信靠神的「拯救之力」(賽五十2),也不相信神肯付出代價「救贖」(賽五十2)他們,所以被擄之後還是不肯「誠實倚靠耶和華」(參賽十20)。
以色列民埋怨神毀約,讓他們被擄異地,神回應以色列民毀約的證據何在?顯示他們遭遇被擄,是因犯罪及不聽先知訓誨的緣故,神本來大可以改變大自然及拯救神子民脫離危難。
二.順服的僕人之歌(賽五十4-9)
緊接著,神給出僕人的榜樣,與不肯回應的僕人以色列相反,僕人彌賽亞不但聆聽神的聲音,而且順服回應--「並沒有違背,也沒有退後」(賽五十5)。雖然祂被世人藐視、厭棄,卻定意順服、專心倚靠神。在四首「僕人之歌」中,這是第一次提到僕人的受苦,也惟有這裡四次提到「主耶和華」(賽五十4、5、7、9),強調僕人的受苦乃是「主耶和華」所安排、所幫助的。
1.仰望神事奉傳道(賽五十4)
「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」(賽五十4),表示僕人從神那裡得到智慧,能將神的話有效地傳講。僕人所釋放的信息,乃是從神那裡得來的。更進一步說,這個信息和這段有關安慰的預言之一貫思想是一致的;這信息的目的就是要扶持困倦者。
2.順服神忍受羞辱 (賽五十5-6)
「開通我的耳朵」(賽五十5),意思是〝使我的耳朵肯聽你的話〞,也就是順服。 「打我的背、拔我腮頰的鬍鬚、吐我」(賽五十6),代表公開的羞辱和逼迫。 「我任他打、我由他拔、我並不掩面」(賽五十6),原文是〝我不向羞辱和唾沫掩我的面〞,代表完全的順服和捨己(參約十17-18;腓二6-8)。今天,我們常常可以為主受苦,但卻很難為主受辱;常常可以被仇敵毆打,但卻不能容忍肢體「辱我,吐我」(賽五十6)。一旦被辱,就忍不住要分辨、伸冤、還擊。因此,我們千萬不要標榜自己的順服、捨己,而當承認自己的「心比萬物都詭詐,壞到極處」(參耶十七9)。 我們常說〝士可殺,不可辱〞,但是耶穌基督為了罪人的緣故,忍受諸般的羞辱,這就是主基督長闊高深的愛。
3.信靠神面對控告(賽五十7-8)
「我不抱愧」(賽五十7),除非良心已經麻痺,任何人都會羞於讓別人知道自己的罪,這是人之常情。良善勇敢者的彌賽亞僕人,因指出世態罪惡,而遭逼迫,全無必要羞愧。 「堅石」(賽五十7),即〝打火石〞。 「誰與我爭論,可以與我一同站立;誰與我作對,可以就近我來」(賽五十8),可譯為〝誰與我爭論,讓我們來對質;誰與我作對,讓他近前來〞,指彌賽亞在法庭上坦然面對指控(參太廿七124;24;24;因為祂知道自己並沒有過失,而是為了順服神,所以神必與自己同在、「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」(賽五十8),無論什麼指控都不能成立。
4.倚賴神勝過仇敵 (賽五十9)
僕人深信神會判他得直,所以他心志堅定、忍受苦難。 「他們都像衣服」(賽五十9),原文是〝看哪!他們都像衣服〞。 「為蛀蟲所咬」(賽五十9),「咬人」指〝吞吃〞的未完成式,表示正在被吞吃中。雖然以賽亞宣告預言時,真理與正義似乎受到逼迫,然而在世界末日,神按公義施行審判,稱我們為義,我們便會獲得永恆的勝利,而不是瞬間的勝利。
第三首〝僕人之歌〞歌頌僕人彌賽亞的苦難與勝利,這段經文客觀、簡潔地敘述僕人的苦難,以及僕人靠著耶和華克服苦難、獲取勝利。
三.先知警告,勸勉悔改(賽五十10-11)
「僕人」(賽五十10),原文是第三人稱陽性單數,指獨特的那位僕人,應該就是指彌賽亞。 「當倚靠耶和華的名,仗賴自己的神」(賽五十10),原文是〝願他倚靠雅威יהוה的名,仗賴他自己的神〞。這兩節經文是神呼籲不肯回應的百姓(賽五十1-3)效法僕人的順服和信靠(賽五十4-9),指出有兩種人,這兩種人的區別就是是否聽從彌賽亞的話:
第一種人「敬畏耶和華、聽從祂僕人之話」(賽五十10),雖然「行在暗中,沒有亮光」(賽五十10),卻「倚靠耶和華的名,仗賴自己的神」(賽五十10)來面對黑暗。
第二種人不肯「敬畏耶和華、聽從祂僕人之話」,而是倚靠自己「所點的火把」(賽五十11),結果「必躺在悲慘之中」(賽五十11),因為這是神「手所定的」(賽五十11)結局。
神是有能力救贖百姓的,問題只是百姓正陷於罪中,無法自拔,可以說,他們所面臨的悲慘命運,是他們自己一手造成的(賽五十1)。神並非無能,祂亦不是無奈地容讓以色列人受辱,反之,祂是大有能力的創造主(賽五十2-3)。祂甚至曾多番藉著先知向百姓作出呼喚及提醒,只是百姓充耳不聞(賽五十2)。他們寧願靠自己的能力,試圖闖自己的天下(賽五十10-11),卻不願專心一志地尋求神的幫助。結果,百姓的悖逆,終引神的審判,他們要面臨覆亡的命運(賽五十11)。
神任憑世人憑己意行,但是先知警告,他們必然會躺在悲慘之中。神樂意拯救我們,祂差遣祂自己順服的僕人,祂的愛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,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拯救我們脫離罪的轄制。 讓我們信靠神的人得著永生。 你願意效法基督的榜樣,做主順服的僕人嗎? 求主幫助我們常在神的裡面,信靠耶穌基督寶貴的聖名,聽從神的話並遵行,活出豐盛的生命。阿們!我們明天繼續,以馬內利
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
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
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