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色列人與世俗化因〝混合的事〞上失去見證,今天的教會同樣也需要有〝分別為聖〞的見證來保守自己。


以斯拉記-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

出處:好消息TV 主講人:陳老師

《以斯拉記》八章記載了文士以斯拉率領第二批以色利人回歸的事。因為是作者的親身經歷,從第八章起經文就以第一人稱「我」自稱(參拉八15)。九章記載了以斯拉作為一個屬靈領袖面對的一大問題以及他的反應,那就是百姓與外邦人雜婚的問題。 也是以色列人靈命重整的開始。接下來影片內容是《以斯拉記》九章至十章,講述有關娶外邦女子為妻的事情。我們一起先來聽聽陳老師的主題式分享

視頻

附上音頻補充

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,僅做粗略分享:

【文字版】採每日逐章進度,我們接續要來看《以斯拉記》九章。以色列人歸回重建聖殿,已大功告成了,他們可以重新恢復與神的交通和敬拜。雖然當中曾受過不少的攻擊和反對,但靠著神的恩典至終也能得勝。若祗恢復與神的交通,而沒有儆醒,落入仇敵的詭計,也不能保證生活蒙神的悅納。以下我們就先來看《以斯拉記》九章1-15節的經文:

 

以斯拉記九章

1.這事做完了,眾首領來見我,說: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,沒有離絕迦南人、赫人、比利洗人、耶布斯人、亞捫人、摩押人、埃及人、亞摩利人,仍效法這些國的民,行可憎的事。

2.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,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;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。

3.我一聽見這事,就撕裂衣服和外袍,拔了頭髮和鬍鬚,驚懼憂悶而坐。

4.凡為以色列神言語戰兢的,都因這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這裡來。我就驚懼憂悶而坐,直到獻晚祭的時候。

5.獻晚祭的時候我起來,心中愁苦,穿著撕裂的衣袍,雙膝跪下向耶和華─我的神舉手,

6.說:我的神啊,我抱愧蒙羞,不敢向我神仰面;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,我們的罪惡滔天。

7.從我們列祖直到今日,我們的罪惡甚重;因我們的罪孽,我們和君王、祭司都交在外邦列王的手中,殺害、擄掠、搶奪、臉上蒙羞正如今日的光景。

8.現在耶和華-我們的神暫且施恩與我們,給我們留些逃脫的人,使我們安穩如釘子釘在他的聖所,我們的神好光照我們的眼目,使我們在受轄制之中稍微復興。

9.我們是奴僕,然而在受轄制之中,我們的神仍沒有丟棄我們,在波斯王眼前向我們施恩,叫我們復興,能重建我們神的殿,修其毀壞之處,使我們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有牆垣。

10.我們的神啊,既是如此,我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?因為我們已經離棄你的命令,

11.就是你藉你僕人眾先知所吩咐的說:你們要去得為業之地是污穢之地;因列國之民的污穢和可憎的事,叫全地從這邊直到那邊滿了污穢。

12.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,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,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,吃這地的美物,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。

13.神啊,我們因自己的惡行和大罪,遭遇了這一切的事,並且你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,又給我們留下這些人。

14.我們豈可再違背你的命令,與這行可憎之事的民結親呢?若這樣行,你豈不向我們發怒,將我們滅絕,以致沒有一個剩下逃脫的人嗎?

15.耶和華─以色列的神啊,因你是公義的,我們這剩下的人才得逃脫,正如今日的光景。看哪,我們在你面前有罪惡,因此無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。

 

我們從初信到被揀選起來事奉神的人,對神很有心志,但也可能像以色列人那樣慢慢走偏了,又可以說什麼呢?這就是我們的光景,常見願意付出代價來晨禱,但卻不願意好好對付自己的生命。我們略做以下分述:

 

一.對異族通婚的指控(拉九1-4)

「這事做完了,眾首領來見我」(拉九1),「這事」指交代獻金、器皿並教導律法等事情,大約是在以斯拉回到耶路撒冷四個半月以後(參拉十9)。 「仍效法這些國的民,行可憎的事」(拉九1),說明第一批回國的猶太人與異族女子通婚,這是明顯違背摩西律法的(參申七1-5);並且,領袖們在這件事上更是變本加厲。 「聖潔的種類」(拉九2),指以色列人被神分別出來,歸給神「作祭司的國度,為聖潔的國民」(參出十九6)。第一批回歸百姓的後代,並沒有因為重建了聖殿而生活得更敬畏神,他們向著神的心反而更放鬆了,「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,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」(拉九2)。所以,神興起以斯拉來堵住這個破洞。

「撕裂衣服和外袍,拔了頭髮和鬍鬚」(拉九3),是古代中東人表示哀痛的方式。神不允許百姓與迦南人摻雜,不是種族歧視,而是防止百姓跟隨他們拜偶像,落入仇敵的詭計中。所以,以斯拉一聽見這事,就「驚懼憂悶而坐」(拉九3)。這罪從前曾使以色列人蒙受災難(參士三5-6),當眾首領請以斯拉解決混婚問題時,已是自第一批回國後約60年間的空白期間,猶大百姓沒有傑出的屬靈領袖,在信仰上,倫理上處於非常懈怠的狀態。除了以斯拉之外還有一些「為以色列神言語戰兢的人」(拉九4),也就是那些敬畏人,遵守神的律例典章的人。作者第二次提到「驚懼憂悶而坐」(拉九4),反映出以斯拉憂愁得罪神的後果,至少是大白天直到「獻晚祭的時候」(拉九4),大約在下午三點。

 

二.以斯拉為百姓認罪悔改的禱告 (拉九5-15)

以斯拉自己並沒有犯雜婚的罪,卻在這裡以認同性的禱告,把自己放在在以色列民的群體之中,將個人利益聲譽放在一邊,成為真正的代禱者。 「心中愁苦,穿著撕裂的衣袍,雙膝跪下」(拉九5),以斯拉的禱告,不只是深摯真誠的代禱的典範,可見他的驚恐失望,驅使他去禱告。我們必須關注的不是因以斯拉自己的罪,而是為民族的罪而如此悔改認罪:

1.真誠的認罪(拉九6-7)

以第一人稱「我」(拉九6)開始呼求,沒將自己置身事外,更以「我們」(拉九6),將自己歸屬於罪人的族類。承認「我們的罪孽滅頂,我們的罪惡滔天」(拉九6)、「我們的罪惡甚重」(拉九7),因為他知道神所要的是團體的見證(參書七25)。我們為教會的肢體代禱,也應當和肢體家人一同認罪,因為神所要的是身心合一的見證。

2.感恩能夠歸回 (拉九8-9)

以斯拉深知神做事的法則,「暫且施恩與我們,給我們留些逃脫的人」(拉九8),是引自先知以賽亞的預言「你的百姓雖多如海沙,惟有剩下的歸回」(參賽十22),不只是歸回應歸許之地,更是「歸回全能的神」(參賽十21)。 「使我們在受轄制之中稍微復興」(拉九8),以斯拉看見他們被轄制,所謂的「復興」不過是稍微的復興。而且今天能夠歸回,全是神的恩典;他們不過是一群逃脫的人,是神使他們安穩如釘子釘在祂的聖所。 「我們是奴僕,然而在受轄制之中」(拉九9),既表明百姓還沒有政治上的獨立,猶大隻是波斯帝國的一個行省;也表明百姓還沒有脫離罪的轄制,仍然是罪的奴僕。 「暫且」、「稍微」,這些字眼顯示百姓的屬靈光景並不穩定,神的百姓還需要進一步被重建、堅固。反之,更是提醒以色列人蒙了神的恩典之後,不能繼續犯罪。

3.與外族通婚的罪行 (拉九10-12)

這段經文的話卻是引用自《利未記》和《申命記》好幾處地方的經文。以斯拉不是說〝他們已經離棄你的命令〞,而是說「我們已經離棄你的命令」(拉九10);不是在神面前定罪百姓,而是把自己和百姓同列在罪犯之中,就像彌賽亞:「祂卻擔當多人的罪,又為罪犯代求」(參賽五三12)。 「祢僕人眾先知」(拉九11),包括摩西(參申七3)、約書亞(參書廿三12)。 「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,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,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,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,吃這地的美物,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」(拉九12),表明以斯拉用神的話語來責備自己、承認百姓的罪行。

4.自請應得的懲罰 (拉九13-15)

百姓犯罪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,但神一直沒有施行懲罰,而是等候以斯拉的到來,帶領百姓迴轉。因此,神的刑罰總是「輕於我們罪所該得的」(拉九13),目的是要挽回人、造就人,而不是敗壞人。但我們也不能明知故犯、自取滅亡(拉九14)。回歸的百姓與迦南人結親,就是明知故犯,必然會引發神的烈怒,「將我們滅絕」(拉九14)。在第一次出埃及的時候,百姓「退回不跟從耶和華」(參民十四43),結果都死在曠野之中;現在是〝第二次出埃及〞,百姓「豈可再違背」(拉九14)神的命令呢?被擄百姓得以回歸,因為神是公義的神,祂必要使彌賽亞君王「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」(參賽九7),所以照著祂的應許(參賽十22),「我們這剩下的人才得逃脫」(拉九15)。同樣,在這位公義的神面前,百姓也必須承認「無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」(拉九15)。在這裡赤裸裸地表現出人類的腐敗和無力。人類的義和救贖就是神的公義和救贖。

其實神恩召我們,整個教會群體都是軟弱的人,因此以斯拉不斷提醒我們是〝逃脫的人〞,是在恩典中被拯救的一群。我們常常呼求更大的復興臨到這個城市、職場、家庭、健康。但今天的經文對我們說話,知道我們仍然是軟弱的,需要有人起來認罪代求。原來每段復興的見證,全都是從認罪開始!

 

一個與神有交通的人仍然有可能落在罪中,但當落在罪中而知道悔改;這就是靈裡甦醒的見證,我們也需要在罪惡上有敏銳的感覺。今天的教會也需要對罪惡有敏銳的感覺,犯了罪不須要等神的警告,就應該立刻認罪,更重要的是悔改。靈裡敏銳的感覺,能使我們在軟弱上,立刻悔改過來,不容許罪惡在我們生命中存在。以色列人與世俗化因〝混合的事〞上失去見證,今天的教會同樣也需要有〝分別為聖〞的見證來保守自己。阿們!我們明天繼續,以馬內利


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

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

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

收藏(0)
請登入加入書籤 關閉

發表留言

简体中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