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羅門跟隨神的吩咐要建殿,神就賜福他的一切。或許神給我們許多異象,我們順服跟隨神,必然越走越豐富。


歷代誌下-所羅門的強盛(補08)

出處:佳音LOVE聯播網 主講人:徐老師

先前在《歷代誌下》一章經文中,描述了聖殿建成後的盛大的獻祭典禮和神回應所羅門的禱告。 《歷代誌下》八、九章講所羅門的其他功績和成就,第八章表面上講他在國內的成就,包括他所建的城邑和所得的地方,以及在他統治下的以色列民和外邦人,但實際上是講神的恩典和祝福。焦點不是在所羅門身上,而是在神身上。考慮不同讀者需要,採每日逐章進度另以音頻補充,我們按音頻內容《歷代誌下》八章1-18節,我們一起來聽聽徐老師的分享

音頻補充《歷代誌下》08章

以下文字非音訊內容,僅做粗略分享:

本章《歷代誌》的作者表面講所羅門在國內的成就,包括所羅門所建的城邑和所得的地方,以及在他統治下的以色列民和外邦人,但實際上是講神的恩典和祝福。這同時對以斯拉年代歸回的以色列人來說,是一種鼓勵,也特別向當時的祭司和利未人說話。利未人不行的話,整個國家就敗亡,利未人興起的話,整個國家就興起,因為利未人要教導百姓。我們就來看《歷代誌下》八章1-18節的經文:

 

歷代誌下 八章

1.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,二十年才完成了。

2.以後所羅門重新修築希蘭送給他的那些城邑,使以色列人住在那裡。

3.所羅門往哈馬瑣巴去,攻取了那地方。

4.所羅門建造曠野裡的達莫,又建造哈馬所有的積城,

5.又建造上伯和崙、下伯和崙作為保障,都有牆,有門,有閂;

6.又建造巴拉和所有的積城,並屯車輛馬兵的城,與耶路撒冷、利巴嫩,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國中所願意建造的。

7.至於國中所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赫人、亞摩利人、比利洗人、希未人、耶布斯人,

8.就是以色列人未曾滅絕的,所羅門挑取他們的後裔作服苦的奴僕,直到今日。

9.惟有以色列人,所羅門不使他們當奴僕做工,乃是作他的戰士、軍長的統領、車兵長、馬兵長。

10.所羅門王有二百五十督工的,監管工人。

11.所羅門將法老的女兒帶出大衛城,上到為他建造的宮裡;因所羅門說:耶和華約櫃所到之處都為聖地,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宮裡。

12.所羅門在耶和華的祭壇上,就是在廊子前他所築的壇上,與耶和華獻燔祭;

13.又遵照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、月朔,並一年三節,就是除酵節、七七節、住棚節,獻每日所當獻的祭。

14.所羅門照著他父大衛所定的例,派定祭司的班次,使他們各供己事,又使利未人各盡其職,讚美耶和華,在祭司面前做每日所當做的;又派守門的按著班次看守各門,因為神人大衛是這樣吩咐的。

15.王所吩咐眾祭司和利未人的,無論是管府庫或辦別的事,他們都不違背。

16.所羅門建造耶和華的殿,從立根基直到成功的日子,工料俱備。這樣,耶和華的殿全然完畢。

17.那時,所羅門往以東地靠海的以旬迦別和以祿去。

18.希蘭差遣他的臣僕,將船隻和熟悉泛海的僕人送到所羅門。他們同著所羅門的僕人到了俄斐,得了四百五十他連得金子,運到所羅門王那裡。

 

不管我們的生活是怎樣屬靈,只要有一小部分不肯順服神,就會使我們邁向敗壞之途。要警惕我們生命的每一個面向,特別是與人的關係更須謹慎,不可讓罪有機可乘。我們略做以下分述:

 

一.所羅門王的建築與城邑發展 (代下八1-10)

所羅門的建築工程得以成功皆有賴推羅王希蘭的幫助。除了供應工程所需的材料及工人外,他更概覽地給予經濟上的支助(參王上九14)。

1.神賜福所羅門手所做的一切(代下八1-6)

「耶和華殿和王宮,二十年才完畢」(代下八1),「二十年」包括了七年建造聖殿,十三年建造王宮(參王上六38~七1)。 「希蘭送給他的那些城邑」(代下八2),原來是所羅門抵押給推羅王的(參王上九10-14),現在債務可能已經還清,所以推羅王送還給他。但《歷代誌》所關注的重點是神國度和聖殿的計劃,所以不提所羅門的軟弱,單提神的工作;不提所羅門失去了應許之地的二十座城,單提這些城邑失而復得、被「重新修築」(代下八2)。因為本書最初的讀者同樣也曾失去了應許之地,又被神帶回「住在自己地業城邑中」(參代上九2);聖靈要他們看見:讓他們和所羅門同樣失而復得的,是同一位「守約施慈愛」(參代上六14)的、永不改變的神。

「哈馬瑣巴」(代下八3)在以色列的北方,所記載的戰役是《列王紀》沒有記錄的。哈瑪以牧草著稱,後世的亞述諸王以它為放牧戰馬的中途站。 「曠野裡的達莫」(代下八4)在大馬士革東北約217公里。 「積貨城」(代下八4)用來儲藏軍備用資。所羅門勢力的範圍向北已經達到今天敘利亞的沙漠地帶。 「上伯·和崙、下伯·和崙」(代下八5)這兩個城市控制耶路撒冷西北面通往約帕的通道。 「所願建造的」(代下八6),英譯原文是「渴望建造的」。所羅門「戀愛」他「所渴慕建造的」的城市,卻漸漸遠離了值得他「專心」的神(參王上三3)。神賜福給所羅門,他手中所做的一切,無論是建殿、修城、攻城,神都讓他成就。

2.所羅門王的建築人力(代下八7-10)

「至於國中所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」(代下八7),看起來,這裡記述的是所羅門使用外邦人的迦南奴工的人。 「挑取他們的後裔作服苦的奴僕」(代下八8),所羅門用周邊被征服的各族服勞役(參王上五13-14)。 「惟有以色列人,所羅門不使他們當奴僕做工」(代下八9),正是應了不可把弟兄當奴僕使喚的規定(參利廿五39-46),可見以色列人是屬於神的自由民,絕不會淪為外邦人或同族的僕人。 「二百五十督工的」 (代下八10),是指以色列人的督工,而不包含迦南人組成的外邦人督工(參王上九23)。神的子民作首不作尾,居上不居下。神也使用外邦人,外邦人也甘心被神使用,幫助以色列人,成為以色列人的祝福。

 

二.神賜福一切所需(代下八11-18)

‘將法老的女兒帶出大衛城,上到為她建造的宮裡」 (代下八11),這次迎娶埃及公主的聯姻,是所羅門許多不明智婚姻中的第一個(參王上十一1-3)。 「耶和華約櫃所到之處都為聖地,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宮裡」 (代下八11),這裡的重點不是講所羅門娶外邦女子不好,反而強調他把外邦妻子帶出聖城耶路撒冷,因為這也是不容易做到的,故在此是表示所羅門願意順從。對的人在對的地點和對的時間事奉神,神就祝福給聖殿裡一切的服事。

1.忠實的獻祭與守節(代下八12-16)

「在廊子前他所築的壇上,與耶和華獻燔祭」(代下八12),此處說明,除了三大節期,所羅門遵守律法規定,在安息日、月溯獻祭。 「一年三節」(代下八13),指「除酵節、七七節、住棚節」(代下八13),也就是逾越節、五旬節和住棚節,這些都是「遵著摩西的吩咐」(代下八13)而行的。而大衛則被稱為「神人大衛」(代下八14),就像第二個「神人摩西」(參代下三十16);因為他對聖殿事奉的安排,也是根據從神而來的啟示。

所羅門安排聖殿的事奉,都是「照著他父大衛所定的例」(代下八14)、「因為神人大衛是這樣吩咐的」(代下八14)。這是在強調「從立根基到成功的日子」(代下八16),所羅門所做的其實都是大衛工作的延續。神雖然沒有允許大衛建造聖殿(參代下六9),但大衛建殿的心意,神已經悅納並且永遠記念了。 「這樣,耶和華的殿全然完畢」(代下八16),顯示作者對所羅門建造聖殿的記載,到此才完全結束。等於作者認為把法老女兒移出王宮、按時獻祭等等事情,都與聖殿有關。

2.所羅門的海外貿易 (代下八17-18)

「以旬·迦別」(代下八17)是以色列最南面紅海亞喀巴灣的海港,位於「以東地」(代下八17)的南端,是古代約旦河東南北商道的起點。 「以祿」(代下八17)就是「拉他」(參申二8),就是現今的「埃拉特」城。 「希蘭差遣他的臣僕,將船隻和熟悉泛海的僕人送到所羅門那裡」(代下八18),所羅門與希蘭已成了很好的交易夥伴(參代下二3),現在進一步聯手發展海外市場。所羅門的航海貿易非常成功,「四百五十他連得金子」(代下八18)大約有15.38噸,相當於年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二(參代下九13)。這是一筆龐大的財富,但本書的讀者既然已經知道大衛個人為聖殿奉獻了「俄斐金三千他連得」(參代上廿九4),心中自然會有一番比較和思想。

所羅門經商的版圖不但遠至海外各方,營商所得的金子數量也頗為可觀的。這除了是出於所羅門明智周全的安排外,以此視為神悅納他們虔誠敬拜的回報,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,因為神厚厚賜福那些願意敬畏祂的人。

 

所羅門建立聖殿是以色列的大事,然而聖殿落成之後,獻祭之事也是建殿的目的才真正開始;而且每日的、常規性的敬拜,才是選民信仰的真實表現。所羅門跟隨神的吩咐要建殿,神就賜福他的一切。或許神給我們許多異象,我們順服跟隨神,必然越走越豐富。當我們全然擺上自己,全地裡最珍貴的,神也要賞賜給我們。同樣的原則,應用在今天我們的屬靈生活,就是提醒我們看重每一天與神的關係。阿們!我們明天繼續,以馬內利


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

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

感謝肢體家人的支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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