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在追求主的過程中,也常有「我尋找他,卻尋不見」的經驗。我們常常在遠離主的黑夜裡,才發現是如此迫切地需要我心愛的主。


雅歌書佳偶夜尋

出處:好消息TV 主講人:郝萬老師

我們進入《雅歌》的第二樂章(歌二8~三5),結尾的詩曲乃是發生在她夜間的睡夢中。在《雅歌》二章,新婦與良人的愛情漸漸成熟,新郎邀請新婦跟隨他去到磐石穴中、陡岩的隱密處;新婦沒有順從。她請求良人「等到天起涼風、日影飛去的時候」(參歌二17)轉回。新婦失去了良人的同在,她的內心痛苦無比。在本章中,新婦起來,出去尋找她心愛的。接下來影片經文進度《雅歌》三章1-5節,我們一起先來聽聽郝萬老師的主題式分享: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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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上音頻補充

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,僅做粗略分享:

《雅歌》繼續從三章1節開始進入第二樂章的結尾詩歌,愛之深、夢之切,女子在夢中尋找不到情人,便四處尋覓,及至找到他。今天這段經文的屬靈寓意如同講述〝神讓我們尋找,祂躲起來要我們尋見〞。祂以所有方法使人從閒懶與靜止的情況中出來,有許多活躍的生活。這樣人們辛勞的成果不僅得著珍寶,而且發展生命的功能,多加探索。以下我們就先來看《雅歌》三章1-5節的經文:

 

雅歌  三章1-5

1.我夜間躺臥在床上,尋找我心愛的;我尋找他,卻尋不見。

2.我說:我要起來,遊行城中,在街市上,在寬闊處,尋找我心所愛的。我尋找他,卻尋不見。

3.城中巡邏看守的人遇見我;我問他們:你們看見我心愛的沒有?

4.我剛離開他們就遇見我心愛的。我拉住他,不容他走,領他入我母家,到懷我者的內室。

5.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,我指著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:不要驚動、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,等他自己情願(不要叫醒……情願:或譯不要激動愛情,等他自發)。

 

女主角的深情牽系,就算夜深露重!她遊行在城中街市上,眾人聚集的廣場,繁華人多的鬧市。人心就是這樣,想要尋找主,跟隨主,卻不能忘情於人多熱鬧。但到那裡去的人,是為了商業交易的,忙碌於發財,忙碌於為自己作廣告,甚至不惜出賣靈魂;主並不在那裡。主要門徒行天國的窄路,不是寬門大路,也不是發達的生意;不要貪愛世上利益,要惟以主為至寶。以下我們逐節分述: 

 

許多學者認為,今天這幾節經文可以說是「尋找之歌」,描述的是那女子回憶的一個夢。她在夢中不見愛郎蹤影,心急如焚,不惜半夜即刻起身,四處尋找。當愛一個人的時候,便會不顧一切滿足對方的需要,務使對方平安無事,甚至犧牲個人幸福也在所不惜。佳偶在凌晨醒來之後(參歌二16-17),「夜間躺臥在床上,尋找我心愛的」(歌三1),卻尋不見。 「夜間」的原文是複數,意思是〝許多的夜晚〞。因此,她在半夢半醒之間,回應前一段夢境中良人的邀請,放下自己的矜持,夜間起來在城中四處尋找(歌三2-3),找到以後就再也不願分離。

「我要起來」(歌三2),她現在彷彿在回應早先的邀請(參歌二10、13)。 「遊行城中,在街市上,在寬闊處」(歌三2),「遊行」意指〝走遍、繞圈〞,原文的時態表示這是一種積極的行動。 「街市」即街頭巷尾;「寬闊處」或作〝廣場〞。栩栩如生地展現了四處尋找戀人的焦灼心情。

「城中巡邏看守的人遇見我」(歌三3),「巡邏」跟「遊行」的字義相近,但時態卻顯示一種慣常的工作態度。積極的尋找沒找到目標,消極的「巡邏」卻找到女主角。 「你們看見我心愛的沒有?」(歌三3),這個問題對找人沒有幫助,卻透露出女主角的情緒失控。誰知道她的男友長怎樣呢?不過她內心的渴望卻透過這個沒頭沒腦的問句清楚的表現出來。

「我剛離開他們就遇見我心愛的」(歌三4),顯示這一幕並非現實,而是夢中的意境。 「拉住」(歌三4),意〝抓住、抓牢〞。 「不容他走」(歌三4),顯示催人淚下地描寫了對所尋見戀人的全然依靠。 「領他入我母家,到懷我者的內室」(歌三4),意思是領到母親面前訂立婚約。 「我母家」聖經中把〝未婚女子的家〞都稱為「母家」(參創廿四28)。 「領他入我母家」英譯原文之前有一個〝直到〞,中文聖經沒有翻譯出來,表示這是〝未來〞的事情。帶領男主角進入自己的家,大概就是要訂立婚約,而真正成婚前還是不能隨便發生性關係,所以有《雅歌》裡最重要的副歌—〝克制詩歌〞(歌三5),使思念的一幕驟然落下。風會吹熄火星,也能煽起烈火;離別會使激情冷卻,卻會使愛情更加熾熱。佳偶和良人並沒有把時間浪費在婚前感情的遊戲上,一旦重逢就訂立了婚約。現代人過長地停留在戀愛階段,雙方身心疲憊之後才談婚論嫁,結果婚姻成了愛情的墳墓;佳偶和良人卻是確定了愛情就訂立婚約,婚姻就成為愛情的延續和更新,才能「眾水不能息滅,大水也不能淹沒」(參歌八7)。

「耶路撒冷的眾女子」(歌三5)在詩歌中的文學角色只是一種陪襯和迴聲板(sounding board),用來烘托佳偶內心的心思意念。 「我指著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」(歌三5),意思是請周圍的動物來作見證。這也是一句詩歌形式的雙關語,因為「羚羊בִּצְבָא֔וֹת/tsev·e'’原文與「萬軍צְבָא֖וֹת/tsävä'’(蕓וא3),「謔ֹ֕敍捰鹿הַשָּׂדֶ֑ה/ah·yä·lä' sä·deh'’原文與「全能的神אֵל שַׁדַּי/al shad·dah'·e」(參創十七1)諧音。 「不要驚動、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,等他自己情願」(歌三5),可譯為〝不要喚醒,不要挑動愛情,等它自發〞。激情並不會持久,所以佳偶始終沒有越過愛情的界限,也沒有把眼淚當作愛情的武器,而是耐心地等待「婚筵的日子」(參歌三11)。

 

佳偶四次用「我心愛的」(歌三1-4)來形容良人,就像她的心已經失去了一部分。寂寞的感覺並非與生俱來,而是從愛上另一個人的時候才開始。喜歡一個人,不會讓人感到痛苦;只有愛上一個人,才會讓人體會到真正的痛苦。我們在追求主的過程中,也常有「我尋找他,卻尋不見」(歌三1、2)的經驗。我們常常在遠離主的黑夜裡,才發現自己是如此迫切地需要「我所愛的」主。因此,當我們再一次尋見祂的時候,就會更加緊緊抓住祂(參約二十17),「拉住祂,不容祂走」(歌三4)。求聖靈來復興我們,聖靈請來把我們的思想、情緒和意念串聯起來,把多顆愛的行動、愛的信任和愛的期盼交替穿成美麗的頸鍊,掛在頸上,見証上帝的美善。阿們!我們明天繼續,以馬內利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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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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